首次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首次起诉离婚,当事人应该注意多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管辖问题,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存在多种特殊状况,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越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1年的,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假如当事人因特殊状况没办法出庭参加调解,应出具书面建议。这一环节旨在促进双方和解,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对于判决与上诉,当事人需知道,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将作出判决。同时,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需要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能另行结婚。
4.离婚诉权在某些特定条件下遭到限制。比如,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军人赞同;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等。这类限制旨在保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5.关于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重点在于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当事人应从婚姻基础、结婚以后感情、离婚缘由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起诉离婚需筹备什么证据
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筹备一系列证据来支持我们的倡导。
1.结婚登记证书是基本需要,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若一方下落不明,他们需要离婚的,还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情况的证明材料同样要紧,包含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材料,以反映双方婚姻的基础和背景。
3.若女方已怀孕,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证明怀孕状况。同时,双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夫妻一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便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4.提供结婚以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引起离婚重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子女性数及名字等证明材料,与双方经济收入支出状况、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等,都是起诉离婚时需要筹备的重点证据。
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在采集证据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侵害别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然,所采集的证据将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